食品添加剂新标准今起正式实施,脱氢乙酸被禁用
2025-0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于2月8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有哪些更新?消费者该如何看待食品添加剂?记者采访了南京市食药检院的专家。
脱氢乙酸在多种食品中被禁用
南京市食药检院食品所所长孙小杰介绍说,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删除了用于罐头食品的具有唯一功能为防腐剂和第一功能为防腐剂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同时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
此外,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删除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多种食品中的使用规定,包括黄油和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果蔬汁(浆)等。腌渍的蔬菜中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由1.0g/kg 调整为0.3g/kg(以脱氢乙酸计)。新标准还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用食品添加剂有五个基本要求
新标准中对食品添加剂是这样定义的: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营养强化剂也包括在内。
为保障食品安全,我国对各类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剂量,都制定了严格详细的标准。同时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在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